关于佩鲁希奇市税收的决定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PERUŠiĆ 2406 市根据地方税法第 20 条、第 42 条(“官方公报”第 115/16 和 101/17 号)和秘鲁市法规第 30 条(“县公报” Lika-Senj 县第 5A/21 号)秘鲁希奇市议会在 2021 年 12 月 9 日举行的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关于秘鲁希奇市税收的决定 I. 一般规定 第 1 条。本决定确定秘鲁希奇市的税种、税率和税额、计算和支付方式以及确定和征收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二、税种 第 2 条秘鲁市的税种是: 1. 所得税附加税, 2. 消费税, 3. 公共区域使用税。一、所得税附加 第三条所得税附加税率为2%。二、消费税 第四条消费税税率为3%。 3. 公共区域税 第 5 条 公共交通区域(公共道路、未分类道路、广场、人行道、人行横道、公共通道、停车场、人行道、桥梁、停车场)和公共绿地(公园、公共交通沿线的土地带)区域,定居点道路旁的绿地,公共建筑旁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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