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和能源部 765 根据《水资源管理融资法》第 76 条(“Narodne novine”,第 153/09、90/11、56/13、120/16、127/17 和 66 条) /19),环境保护和能源部长,关于计算和收取用水费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本条例更详细地规定了付款人、计算用水费的方法(以下简称:费用)、会计期间、费用的最终和临时计算、支付方式和条款以及赔偿登记簿的维护。第 2 条 费用应由下列法人和自然人(以下称纳税人)支付: 1. 从地表水和/或地下水中获取水,用于公共供水(供水服务的公共供应商)的需要公共供水) 2. 使用水力发电 3. 他们使用水力驱动设备,但发电除外 4. 他们收集水用于技术和类似需求 5. 他们收集水用于冷却技术过程中的用途 6. 采集矿泉水、热矿水和热矿泉水,并将其用于健康和浴疗需求、运动和娱乐 7. 采集灌溉水用于各种用途 8. 采集泉水、矿泉水和(热)矿泉水以用于9. 以瓶子或其他包装的原始形式进行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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