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条例修订条例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
司法部 2738 根据《公证人法》第 13 条第 1 款第 9 项(“Narodne novine”,第 78/93、29/94、16/07、75/09 和 120/16 号),司法部长和行政部门通过了关于公证处规则第 1 条的修订规则,在第 3 条中的公证处规则手册(“Narodne novine”,第 123/11、115/12 和 47/20 号)中,第2款,单词:"12 m2"改为:"10 m2"。在第 3 段中,词语:»20 m2« 被替换为:»16 m2«,词语:»12 m2« 被替换为:»10 m2«。第4款修改为: »公证人任职的办公室必须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标准,但用于存放文件和档案材料的房间的总面积、房间数量和设备除外.«。第二条 第四条增加第四款:“按照特别规定,保证残疾人、行动不便的人出入公证处和活动、居住、工作不受阻碍。”第三条 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 »每个公证处必须有一个存放文件和档案材料的房间,必须符合有关文件和档案管理的专门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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