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1842 卫生部根据卫生部国家卫生委员会的建议,根据《医疗保健法》(“Narodne novine”第 100/18、125/19 号)第 143 条第 2 款并根据《一般行政程序法》(“Narodne novine”第 47/09 号)第 96 条第 1 款的规定,做出决定 1. 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的眼病诊所被核实并荣获“卫生部神经眼科参考中心”称号,为期五年。 2. 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的眼病诊所有义务在授予或更新“卫生部神经眼科参考中心”称号的五年内提交更新申请。标题。 3、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眼病门诊“卫生部神经眼科参考中心”有义务提交近三年工作报告和未来两年工作计划期限不迟于本决定通过之日起三年届满后的 60 天。班级:UP/I-510-01/18-01/32 注册号:534-04-2-1/5-20-21 萨格勒布,2020 年 7 月 28 日。部长,副教授。博士Vili Beroš,医学博士,代理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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