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欺诈信息义务的决定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9日
CROATIAN NARODNA BANKA 1041 根据《支付交易法》第 10 条第 11 款(“官方公报”,第 66/2018 号)和克罗地亚国家银行法第 43 条第 2 款第 9 点(“官方公报”,第 75/2008 和 54/2013 号)克罗地亚国家银行行长发布关于提供欺诈数据的义务的决定 I. 引言 决定的主题和适用的主题 第 1 条第 (1) 款本决定规定了适用本决定的责任人有义务向克罗地亚国家银行报告与不同支付方式有关的欺诈行为的内容、方法和期限。 (二)《支付交易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一项至第五项所称支付服务提供者,应适用本决定。二、报告内容 第 2 条 有义务适用本决定的人有义务使用附件中报告模板中指定的数据向克罗地亚国家银行提交欺诈报告,该附件构成本决定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附件)和根据欧洲银行监管局(以下简称:EBA)2018 年 9 月 17 日第 96 条第 6 款 PSD2 (EBA/GL/2018/05) 以克罗地亚语在 EBA 上发布的欺诈数据报告要求指南的内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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