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登记法修正法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1928 年克罗地亚议会 根据克罗地亚共和国宪法第 89 条,我就颁布国家登记处法修正法作出决定 我颁布国家登记处法修正法,其中克罗地亚议会在 2019 年 10 月 2 日的会议上通过。类别:011-01/ 19-01/136 注册号:71-06-01/1-19-2 萨格勒布,2019 年 10 月 4 日。共和国总统克罗地亚 Kolinda Grabar-Kitarović,代理 国家登记法修正法 《国家登记法》第 1 条(»Narodne novine«,第 96/93 和 76/13 号)第 4 条修改为:»主管部门县或萨格勒布市的行政机构(以下简称主管行政机构)负责处理公民的个人事务,作为国家行政部门的授权任务。国家登记处由登记员直接管理。行政部建立和管理国家登记册特有的信息系统,并负责其维护和升级。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条例,行政部是国家登记处收集个人数据的负责人。”第二条 删去第五条第四款。原第5款变为第4款。 第三条第9a条第1款中,“办公室”改为“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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