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1963 年卫生部长,根据《医疗保健法》第 112 条第 2 款(“官方公报”第 150/08、71/10、139/10、22/11、84/11、12 号) /12, 35/12 , 70/12, 82/13, 159/13, 22/14, 154/14, 70/16, 131/17) 根据卫生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建议并基于根据《一般行政程序法》(“Narodne novine”第 47/09 号)第 96 条第 1 款的规定,做出决定 1. 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的神经病学诊所被核实并授予“参考”称号卫生部神经肌肉疾病和临床肌电图中心”,为期五年。 2.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神经内科诊所有义务在授予或更新决定后五年内提交“卫生部神经肌肉疾病和临床肌电图参考中心”称号的更新申请的标题。 3.萨格勒布临床医院中心神经内科诊所的“卫生部神经肌肉疾病和临床肌电图参考中心”有义务提交过去三年的工作报告和未来两年的工作计划-年期限不迟于本解决方案通过之日起三年结束后的 60 天。班级:UP/I-510-01/18-01/14 注册号:534-03-2-2/7-18-16 萨格勒布,2018 年 10 月 15 日。...
关于授予萨格勒临床医院中心神经内科“卫生部神经肌肉疾病和临床肌电图参考中心”称号的决定pdf预览版关于授予萨格勒临床医院中心神经内科“卫生部神经肌肉疾病和临床肌电图参考中心”称号的决定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