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163 根据《空气保护法》(“Narodne novine”,第 130/11 和 47/14 号)第 81 条第 1 款和第 115 条第 8 款,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克罗地亚在 2017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会议上通过了《克罗地亚共和国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条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和措施》 一、总则 第 1 条 本条例规定:温室气体清单、方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和方法、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编写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框架公约)秘书处和欧盟委员会提交报告的截止日期、创建清单的方法(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核实报告的方法、向克罗地亚环境署和自然署(以下简称:署)提交数据的方法和截止日期、监测国家年度配额执行情况的方法、与部分国家年度配额交易的方法因实施项目活动而产生的单位的清关以及向欧盟委员会报告将排放限制在国家年度配额量以内的义务的方法。第 2 条。本条例确保了执行以下欧盟法案的先决条件: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2013 年 5 月 21 日第 525/2013 号决议,关于监测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在国家和联盟层面报告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其他信息的机制,并废除第 20 号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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