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安老院分散融资最低财务标准、标准和基准的决定

相关行业:法规
报告地区:克罗地亚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5日
克罗地亚共和国政府 324 根据《社会福利法》(“Narodne novine”,第 157/13、152/14、99/15 和 52/16 号)第 120 条第 3 款,克罗地亚政府克罗地亚共和国在 2017 年 2 月 9 日举行的会议上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老年人和残疾人住房分散融资的最低财务标准、标准和措施的决定》。 一般规定 I. 本决定确立了最低财务标准, 2017 年老年人和残疾人之家分散融资的标准和基准,其创始权从克罗地亚共和国转移到区域(区域)自治单位,即萨格勒布市,其中包括员工、材料和财务费用、购买非金融资产和紧急干预的费用。二、地区(地区)自治政府单位和萨格勒布市疗养院从本决定第一点开始为疗养院的活动提供资金,金额为特殊用途总支出和收入之间的差额.家庭的总费用为: - 员工费用 - 材料费用 - 财务费用 - 紧急干预(投资维护、设备和收购非金融资产) - 收购非金融资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建筑设施、厂房和设备、专门用于进行基本活动的运输工具、无形制造资产、计算机化、对非金融资产的额外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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