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多韦茨市 1692 根据地方税法(“官方公报”,第 115/16 号)第 20 条第 1 款和第 42 条第 1 款以及维多韦茨市法规第 31 条(“官方瓦拉日丁县公报”,编号 09 /13 和 36/13),维多韦茨市议会在 2017 年 6 月 27 日举行的第 2 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维多韦茨市市政税的决定 I. 概述规定 第一条 本决定规定了属于维多韦茨市(下称市)的税种、纳税人、税率和基数,以及税额和城市税的计算和缴纳方式。根据地方税法的规定。第二条 市政税有: 1. 所得税附加税 2. 消费税 3. 度假屋税 4. 公共场所使用税。 Vidovec 市政府有义务引入和征收房地产税。确定和征收房地产税的义务和程序将根据地方税法的规定,由房地产税特别决定规定。二、所得税附加费 第三条 所得税附加费由在本市境内居住或者经常居住的纳税人依照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本决定的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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