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身份证格式和记录条例》以及签发身份证程序中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的条例
内政部 823 根据《身份证法》(“Narodne novine”,第 62/2015 号)第 7 条第 4 款、第 20 条第 2 款和第 23 条第 5 款,内政部部长内政部发布《身份证形式和记录条例修正案》第 1 条关于身份证的形式和记录以及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的条例中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在签发身份证过程中(“Narodne novine”,第 63/2015 号)第 2 条第 4 款修改为:“(4)电子芯片包含本条第 2 款和第 3 款的数据,除从手写签名和机器读取数据的图像,一两个私钥和证书,CA证书,激活数据和应用程序数据。«。在第4款之后增加第5款,内容如下:“(5)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身份证发给未满五岁的儿童,或者如果身份证发给年满65岁的人,但没有一个证书,电子芯片不包含一两个私钥和证书、CA证书和激活数据。«。第二条 本条例自在《新民粹报》上公布之日起第八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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