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书 CH.81 3 第 81 章授权书 授权书规则,1996 S.I. 491996(第 11 节) 1996 年 7 月 4 日生效 1. 这些规则可被引用为授权书。规则,1996 年。 2. (1) 如果需要将创建授权书的文书存放在登记处,则应就该授权书向登记官提供创建授权书的文书或可根据第(2)款证明其内容的副本。 (2) 产生委托书的文书的内容可以通过由受托人签署的文书的副本来证明。 (a) 是用照片或其他设备复制原件以复制文件的传真件; (b) 包含以下由授权人或公证人签署的证书,即 (i) 末尾的证书,表明该副本是原件的真实完整副本; (ii) 如果原件由两页或多页组成,则在副本的每页末尾提供一份证明,证明它是原件相应页的真实完整副本。 (3) 交纳 2.00 美元的费用即可获得存放在登记处的任何文书的副本。 3. (1) 任何委托书的交存,除持久授权外,均应收取 4.00 美元的费用。费用。巴哈马成文法 Original Service 2001 CH.81 4 授权书 持久授权书的形式。日程。 (2) 就每项持久权力而言,须收取 6 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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