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邮票 S.R.O. 9 多米尼克国法定规则和命令 NO. 9 OF 2010 部长根据《印花税法》第 6801 章第 3 和第 4 节作出的命令。(2010 年 4 月 1 日在宪报上公布) 1. 本命令可称为简称。 2010 年特蕾莎修女诞辰 100 周年纪念邮票发行令 2. 在本令中,邮票一词是指一种粘性解释。邮票的邮资和收入。 3、2010年2月24日至2010年5月23日(含首尾两天)期间,将在全州发行多米尼克联邦特别邮票(MOTHER TERESAS 100TH BIRTH ANNIVESARY COMMEMORATIVE STAMP ISSUE)附表 I 中指定的价值和颜色以及附表 II 中指定的设计。邮票。附表一。附表二。 4. 执行本命令所需的模具和其他工具应在 2010 年 5 月 23 日之后尽快连同本命令授权的所有邮票的所有残留物一起销毁。模具 5. 本命令应视为已于 2010 年 2 月 24 日生效。 2010 STAMP S.R.O. 9 附表 I 粘性邮票如下: 1 张小张@ 10.00 黑色、白色、钴蓝色、石板。附表 II 一张小型张,共 4 枚,每张 2.50 枚,描绘德兰修女抱着一个小男孩,旁边站着几个孩子。特蕾莎修女微笑着看向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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