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1 章 药房法 • 法令 • 附属立法 • 法令 1987 年第 25 号法令 经 1991 年第 52 号法令修订 1992 年第 43 号法令 1995 年第 12 号法令 1. 2. 3. 4. 5. 6. 7 .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4A. 24B。 24C。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章节安排 短标题。解释。成立药学委员会。理事会的程序等。理事会的职能。药剂师名册。注册药剂师。显示注册证书。纪律处分程序。纪律处分程序的后果。在宪报刊登暂停通知等。以残疾为由将姓名从登记册中删除的权力。更正注册表中的条目。在到期日未支付年度注册费后的程序。向分庭法官上诉。场所认证。处所登记。证书的有效期。取消或暂停证书。公布特定药物和毒药。与毒药销售有关的要求。药品的销售等。某些场所的豁免。限制开药房。药剂师不得在没有处方或执业医师指示的情况下配发处方药。库存书籍。记录形式一般。除非注册,否则禁止使用标题。检查员、他们的权力等 理事会制定规章的权力。检验证明或样品分析证明。罪行和一般处罚。赔款。支出。保存其他行为。规定成立药剂委员会、规范药剂师的注册和执业以及相关事宜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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