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8 章 - 科学技术委员会法

相关行业:法律
报告地区:格林纳达
发布时间:2022年
第 298 章 科学技术委员会法案 • 法案 • 附属立法 • 法案 1982 年第 28 号法案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表二 章节安排 简称。解释。理事会的设立及组成等。理事会的职能。任命理事会主任和工作人员。理事会的资金。借力。资金的应用。需要保存和审计的账目。规则。理事会成员的提名或选举来源 关于理事会的规定 第 298 章 科学技术委员会法 规定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和相关事项的法案。 1982 年第 28 号法案。1982 年 6 月 4 日。 1. 简称 2. 解释部分 3. 本法案可被称为科学技术委员会法案。在本法中,理事会指科学技术理事会,由 3. 理事会的组成和组成等 (1) 兹设立一个法人团体,称为科学技术理事会,由不少于 10 个或 10 个以上组成。 than forty members and consisting of one member nominated or elected to the Council each from a different one of the sources listed in the First Schedule. (2) 附表二的条文对理事会及其成员有效。 4.理事会的职能 (1) 理事会的职能是 (b) (c) (d) (e) (f) (a) (a) (b) (c) (d) (a) 向政府关于国家科技政策和计划;建立科学和技术规划过程,并在其所有阶段指导活动,特别注意世界各地的技术兼容转让以及本土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刺激;协调和监督科技项目;启动和评估科技项目、计划和计划的各个方面;协助格林纳达标准局的发展,该局将在国家一级从事标准化和质量控制活动;履行部长不时认为必要的其他与科学技术相关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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