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分区 [ G.R.第 233821 号,2021 年 6 月 14 日] LOLITA JAVIER 和 JOVITO CERNA,请愿者,VS。地政总署署长,答辩人。 LEONEN, J. 判决:当被告在上诉中第一次提出缺乏管辖权的问题时,已经开始了不容反悔,这是在其提交请愿书 42 年后,并且仅在初审法院两次裁定反对之后.本复核请愿书[1] 对上诉法院的裁决[2] 和 2017 年 7 月 26 日的决议[3] 提出质疑,该决议撤销并撤销了 2010 年 3 月 8 日的判决[4] 和 2013 年 2 月 28 日的命令[5] 地区审判法院。 1971 年 8 月 20 日,地政总署署长向 Mati, Davao Oriental 的初审法院提交请愿书,要求裁定土地的所有权,[6] 具体描述如下:一块面积为 2,540.5667 的土地公顷或多或少分为 1,079 个地块,位于菲律宾达沃省 Lupon 市,同样被指定为 Lupon Cadastre,Cad-353-D,案例 1。[7] 1974 年 6 月 25 日,Lolita Javier (Javier) 和 Jovito Cerna (Cerna) 兄弟姐妹提交了各自的答复,声称拥有 Lupon Cadastre 部分的所有权,特别是面积为 71,167 平方米的 Lot No. 3541。 Javier 认领 Lot No. 3541-A,面积 22,743 平方米,而 Cerna 认领 Lot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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