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 [ G.R.第 228951 号,2019 年 7 月 17 日] 菲律宾原告-上诉人,VS.杰伊·戈多伊·曼曹,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LAZARO-JAVIER, J.:案件 本上诉对 CA-G.R. 上诉法院 2016 年 9 月 27 日的裁决[1] 提出了质疑。 CR-HC No. 01258-MIN 经修改确认初审法院对上诉人抢劫杀人罪的定罪判决。审判法庭的诉讼 控罪上诉人 Jay Godoy Mancao 被指控犯有抢劫和杀人罪,根据以下信息,即: 2007 年 9 月 2 日左右,在菲律宾达沃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上述被告以谋取利益和杀人为目的,手持利刃武器,使用武力和暴力,故意、非法和重罪地抓住脖子并拖拽当时十七 (17) 岁的彼得·雷·加西亚·恩里克斯 (Peter Ray Garcia Enriquez),以及然后拿走了后者的诺基亚6630手机、银手镯、项链、钱包,里面装有数额不详的现金。未经上述受害人同意,在上述抢劫事件中,刺伤上述受害人,给受害人造成致命伤致其死亡,从而损害和损害了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违反法律。该案被抽签到达沃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8 分庭。在传讯中,上诉人表示“无罪”。 [2]审判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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