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菲尔。第569章第 218574 号,2017 年 11 月 22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诉 RAUL MACAPAGAL Y MANALO,原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PERALTA, J.:这是对 CA-G.R. 上诉法院 2014 年 8 月 8 日裁决[1] 的上诉。 CR-H.C.第 05495 号,确认并修改了 2011 年 7 月 19 日 Naga 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20 分庭的裁决 [2],裁定上诉人 Raul Macapagal y Manalo 对两 (2) 项强奸罪名作出无合理怀疑通过性交,以及一 (1) 项通过性侵犯强奸的罪名。在三 (3) 项单独的信息中,上诉人 Raul Macapagal y Manalo 被控三 (3) 项违反修订后刑法典第 266-A 条和第 266-B 条的罪名,[3] (RPC) 与共和国法案有关(RA) No. 7610,[4] 指控部分如下: 在刑事案件第 RTC-2003-0294 号中:在 1998 年 4 月 13 日或大约一周后的晚上 10:00 左右此后,在菲律宾 xxxxxxxxxxx 省 xxxxxxxxxxx 市和高级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该被告多次以武力和恐吓手段严重滥用作为受害方的父亲的信任。确实,当时和那里,以猥亵的设计,故意,非法和重罪成功地将他的手指插入“BBB”的阴道,[5] 他的 11 岁的未成年女儿违背了她的意愿,未经她的同意对她的损害和损害,数额由尊敬的 Cou 判给室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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