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5菲尔。第927章第 224804 号,2016 年 9 月 21 日] EFREN R. LEYNES,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 RESOLUTION PEREZ, J.:这是对上诉法院 (CA) 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在 CA-G.R. 作出的裁决[1] 提出的上诉。 CR 第 36638 号,判处请愿人 Efren R. Leynes 最低六 (6) 年零一 (1) 天的刑罚,最高十二 (12) 年的刑罚,以及八万比索的罚款(P80,000.00),根据第 8550 号共和国法 (RA) 的第 94 条可处罚的红树林转换罪,也称为“1998 年菲律宾渔业法典”。事实 违反 R.A. 第 94 条的信息第 8550 号(也称为“1998 年菲律宾渔业法”)针对请愿人 Efren R. Leynes、Alan Leynes 和 Javier Leynes(以下统称“被告”)因砍伐红树林和挖掘、建造堤坝而提起诉讼,并在没有鱼塘租赁协议的情况下在红树林中安装插座 (prinsa)。信息内容如下: 在 2009 年 7 月 9 日或前后,以及在此之前的某个时间,在菲律宾奎松省波利洛市 [Barangay] Sibulan 的 Sitio Bigyan,并在本公司的管辖范围内法官大人,上述被告,共谋勾结,互帮互助,当时蓄意、非法、重罪地进入、占领、占有和制造鱼塘半(1/2)公顷,或多或少, 对红树林地区的红树林造成损害,未经许可协议、租赁、许可或适当政府当局许可的任何授权,对菲律宾政府造成损害和损害。...
EFREN R. LEYNES,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第224804号】pdf预览版EFREN R. LEYNES,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第224804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