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3菲尔。 99 第一师 [ G.R. No. 185666, February 04, 2015 ] NIPPON EXPRESS (PHILIPPINES) CORP., PETITIONER, VS.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判决 PEREZ, J.:向法院提出审查请求,要求撤销和撤销税务上诉法院 (CTA) En Banc 2008 年 8 月 20 日的决定[1] 和 2008 年 12 月 16 日的决议[2]在 CTA 中EB第 335 号,确认了 CTA 第一分部(CTA in Division)[5] 分别于 2007 年 6 月 15 日[3] 和 2007 年 11 月 13 日[4] 的决定和决议。第 6464 号案件,驳回正当请愿人关于签发税收抵免证书 (TCC) 的索赔,金额为 P24,826,667.61,据称代表其 2000 日历年零税率销售导致的累积超额或未使用进项税,以及因此驳回了未能遵守证明要求的请愿书。事实 正如 CTA 在 Division 中恰当地发现的那样,该案的事实前因是无可争议的: 申请人是一家根据菲律宾共和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在的公司,并根据证书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注册注册号 ASO95-005669,主要办公地址为 U-2701 Yuchengco Tower, RCBC Plaza, 6819 Ayala Ave。...
日本通运(菲律宾)公司,请愿人,VS。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G.R. 185666号】pdf预览版日本通运(菲律宾)公司,请愿人,VS。内部收入专员,答辩人。[G.R. 185666号】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