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 GRACIA HAO 和 DANNY HAO,请愿者,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83345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7日
743菲尔。 204 二级 [ G.R.第 183345 号,2014 年 9 月 17 日] MA。 GRACIA HAO 和 DANNY HAO,请愿者,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BRION, J.:向本法院提交的请求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提出的对 certiorari[1] 的复审请求,由 Ma 提交。 Gracia Hao 和 Danny Hao(请愿人)。他们在 CA-G.R. 中寻求撤销上诉法院 (CA) 于 2006 年 2 月 28 日作出的决定[2] 和 2008 年 6 月 13 日的决议[3]。 SP No. 86289。这些 CA 裁决确认了 2004 年 2 月 26 日[4] 和 2004 年 7 月 26 日[5] 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 (RTC) 的命令,分别驳回了请愿人推迟提审的动议和动议解除逮捕令。 [6]事实前因 2003 年 7 月 11 日,私人申诉人 Manuel Dy y Awiten (Dy) 对请愿人和 Victor Ngo (Ngo) 提起刑事诉讼,罪名是根据修订后的刑法 (RPC) 第 315(2)(a) 条对辛迪加 estafa 进行处罚,经修正,与第 1689 号总统令 (PD) 有关。 [7] Dy 声称他是 Asiatrust 银行 Binondo 分行的长期客户,Ngo 是该分行的经理。由于他们的业务关系良好,Dy 接受了 Ngo 的建议,将他的钱存入了一家回报率更高的投资公司。...
嘛。 GRACIA HAO 和 DANNY HAO,请愿者,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83345号】pdf预览版
嘛。 GRACIA HAO 和 DANNY HAO,请愿者,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83345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