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菲尔。 662 二等队 [ G.R.第 195777 号,2013 年 6 月 19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FERDINAND CASTRO Y LAPENA,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PEREZ, J.:我们审查被告上诉人的定罪 [1] 违反了第 9165 号共和国法案(R.A. 9165)第 5 条和第 11 条第 II 条。[2]上诉法院在修改后确认 [3] 初审法院裁定他对所指控罪行的合理怀疑有罪,并驳回了重新考虑的动议。 [4]事实 2003 年 7 月 14 日,被告上诉人在帕西格市地区审判法院对非法销售和非法持有盐酸甲基苯丙胺 [5] 的指控表示“无罪”。在预审期间,控方证人法医高级警务督察 Annalee R. Forro (Sr. Police Inspector Forro) 的陈述在双方规定以下内容后被免除[6]: 2003 年 5 月 8 日 xxx 的实验室检查请求和 PNP 犯罪实验室 xxx 收到的印章;法医化学家警察督察 Annalee R. 出具的 [化学] D-849-03E 号报告的正当执行和真实性以及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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