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菲尔。 108 第一师 [ G.R.第 189316 号,2013 年 7 月 1 日] 菲律宾国家银行,请愿人,VS.配偶 BERNARD 和 CRESENCIA MARAÑON,受访者。 REYES, J. 决定:这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要求对 certiorari[1] 进行审查的请愿书,对法院 2008 年 6 月 18 日的决定 [2] 和 2009 年 8 月 10 日的决议 [3] 提出异议CA-GR 中的上诉 (CA) SP No. 02513,确认巴科洛德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54 分行 2006 年 9 月 8 日[4] 和 2006 年 12 月 6 日[5] 的命令,指示请愿人菲律宾国家银行 (PNB)向配偶 Bernard 和 Cresencia Marañon (Spouses Marañon) 释放其收到的租金,共计三万比索 (P30,000.00)。事实 酒吧的争议涉及一块 152 平方米的土地,位于巴科洛德市中心的 Cuadra-Smith 街(标的地块),由不同租户租用的建筑物竖立起来。标的地段是由配偶 Rodolfo 和 Emilie Montealegre (Spouses Montealegre) 抵押给 PNB 作为贷款担保的财产之一。在与 PNB 的交易中,Spouses Montealegre 在据称以 Emilie Montealegre (Emilie) 名义注册的标的地块上使用了产权转让证书 (TCT) 编号 T-15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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