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菲尔。 124 第二师 [ G.R.第 176702 号,2013 年 11 月 13 日] 监察员办公室,请愿人,VS. MARCELINO A. DECHAVEZ,答辩人。判决 BRION, J.:请愿人,监察员办公室 (Ombudsman),在本第 45 条规则中寻求复审上诉法院 (CA) 的决定 [2] 和决议 [3] 的复审申请书[1]推翻申诉专员的裁决[4],该裁决因不诚实而将被告 Marcelino A. Dechavez (Dechavez) 解雇。事实 随之而来的事实并不复杂,事实上,它涉及公共服务工作场所经常重复的场景——下属员工投诉上级官员在办公室的不当行为。在幸运(或不幸)的转折中,一场事故引发了导致本案的一连串事件。从 2001 年到 2006 年 4 月 9 日退休,德卡韦斯一直担任内格罗斯州立农业学院 (NSCA) 的校长。2002 年 5 月 5 日的一个星期天,德卡韦斯和他的妻子阿米莉亚 M.德卡韦斯 (Mrs. Dechavez) 使用学院服务铃木维塔拉前往西内格罗斯的庞特维德拉。德卡韦斯亲自驾驶这辆车。在返回 NSCA 的路上,他们发现在喜玛玛兰市发生了一起车祸,导致乘客受轻伤,车辆受损。为了支持他的保险索赔,Dehavez 在政府服务保险系统 (GSIS) 之前签署了一份宣誓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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