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EO M. MONTALLANA,请愿人,VS。监察员办公室和阁下。上诉法院(第十五庭),答辩人。[G.R. 179677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5日
692菲尔。 617 第三师 [ G.R.第 179677 号,2012 年 8 月 15 日] ROMEO M. MONTALLANA,请愿人,VS。监察员办公室和阁下。上诉法院(第十五庭),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PERALTA, J.:这是针对 CA-G.R. 上诉法院 2007 年 5 月 28 日的裁决 [1] 提出的复审请求。 SP No. 93898 驳回了请愿人 Romeo M. Montallana 提出的请愿书,以及 2007 年 9 月 17 日的决议[2] 驳回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事实和程序前因如下: 2001年8月18日凌晨,奎松市卡米亚斯路庄园酒店发生火灾,造成74人死亡,多人重伤。为了确定对这起悲剧负有责任的官员和人员,监察员办公室 (OMB) 的实况调查情报局 (FFIB) 进行了调查。 FFIB 发现,烧毁庄园酒店的火灾可归因于酒店的电线系统故障。它的结论是,如果不是负责庄园酒店许可业务的奎松市地方政府公职人员的重大过失,事件就不会发生。因此,在 OMB 的行政审判局之前,针对请愿人和其他几名公职人员的严重不当行为、损害受信人最佳利益的行为和重大过失向 OMB-ADM-0-01 提起了正式投诉-0376 (OMB-0-01-0659) 和违反《共和国法》第 4 条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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