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参孙,请愿人,VS。 Julia A. RETRIVERA,受访者。[G.R. 178454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662菲尔。 45 第三分区 [ G.R.第 178454 号,2011 年 3 月 28 日] 菲律宾参孙,请愿人,VS。 Julia A. RETRIVERA,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VILLARAMA, JR., J.:请愿人菲律宾 Samson 对上诉法院 (CA) 于 2006 年 10 月 31 日在 CA-G.R. 中作出的裁决[1] 提出上诉。 SP No. 83422 及其 2007 年 6 月 8 日的决议[2],驳回了她的重新考虑动议。 CA 确认监察员裁定请愿人违反了第 6713 号共和国法案 (R.A.) 的第 4(b)[3] 条,也称为公职人员和雇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事实如下:请愿人是政府雇员,是人口委员会的部门负责人,在甲米地省特雷塞·马蒂雷斯市的省议会大厦设有办公室。 2001 年 3 月的某个时候,请愿人同意帮助她的朋友、被告人 Julia A. Restrivera 将后者位于 Cavite 的 Carmona 的土地登记在 Torrens 系统下。申诉人表示,费用将达到 P150,000 并接受了被申请人的 P50,000 以支付被申请人土地所有权的初始费用。然而,上访者未能完成任务,因为发现该土地是政府财产。当请愿人未能归还 P50,000 时,被申请人以 estafa 为由起诉她。被投诉人还向监察员办公室提出了针对请愿人的严重不当行为或不符合公职人员的行为的行政投诉。...
菲律宾参孙,请愿人,VS。 Julia A. RETRIVERA,受访者。[G.R. 178454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参孙,请愿人,VS。 Julia A. RETRIVERA,受访者。[G.R. 178454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