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CISCO APARIS Y SANTOS,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G.R. 169195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7日
626菲尔。 681 第三师[G.R.第 169195 号,2010 年 2 月 17 日] FRANCISCO APARIS Y SANTOS,请愿人,VS。菲律宾人民,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PERALTA, J.:在法院面前是根据 2004 年 8 月 31 日在 CA-G.R. 颁布的上诉法院 (CA) 的决定[1] 的《法院规则》第 45 条对 Certiorari 进行复审的请愿书。 CR No. 24238 及其 2005 年 8 月 5 日的决议[2]。CA 的质疑裁决确认并修改了马卡蒂地区审判法院 (RTC) 刑事案件第 64 分庭 2000 年 3 月 31 日的裁决[3]第 96-146 号,在此认定请愿人 Francisco Aparis y Santos 犯有违反第 6425 号共和国法案 (RA 6425) (也称为 1972 年危险药物法案)第 15 条第三条的无合理怀疑罪;而其质疑的决议驳回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原审法院对检方对事实的总结如下: 1996 年 1 月 17 日凌晨 2 时 30 分左右,设在奎松市克拉姆营的菲国警禁毒司令部成员由警察督察 Randolfo Gozar 领导,在马卡蒂市 Barangay Palanan 的 Dian 街、Zobel 街角进行了一次收购行动,导致逮捕了被告 Edilberto Campos y Ibalid 和 [此处为请愿人] Francisco Aparis y San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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