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4菲尔。 125 第一师 [ G.R.第 187049 号,2010 年 5 月 4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LITO MACAPANAS Y ECIJA,被告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VILLARAMA, JR., J.:上诉法院于 2006 年 11 月 24 日在 CA-G.R. 中作出的裁决[1] 供审查。 CR-H.C.第 00222 号,确认并修改了东萨马省 Guiuan 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3 分庭的裁决[2],裁定上诉人 Lito E. Macapanas 犯有强奸罪,并判处他终身监禁。 2000 年 2 月 1 日,提交了一份指控上诉人强奸罪的信息。信息显示,在 1999 年 12 月 7 日左右,大约早上 7 点 30 分,在 Brgy 之间。 XXX 和 Brgy。 YYY, Salcedo, 东萨马, 菲律宾, 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上述被告在受害者上学途中被被告在当地戴着一顶带尖头布洛的帽子挡住了被称为“sundang”并将她带到一个孤立的小屋,在那里她独自一人并命令她脱衣服并强迫她躺下,并通过武力和恐吓的方式故意、非法和重罪成功地获得了与AAA的肉体知识,[3] 一个 19 岁的女孩未经她的同意和违背她的意愿。违反法律。 [4]在 2000 年 3 月 27 日受审时,上诉人在律师的协助下,对所指控的罪行表示不认罪。 [5]随后进行了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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