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1菲尔。第555章第 172580 号,2008 年 7 月 23 日] LOURDESITA M. BIBAS,请愿人,VS。监察员办公室(维萨亚斯)和审计委员会,区域办公室编号六、受访者。 D E C I S I O N CARPIO MORALES, J.:Lourdesita M. Bibas(请愿人)通过此请愿书攻击上诉法院 2005 年 6 月 16 日的决议驳回了她对 certiorari 的原始诉讼和 2006 年 4 月 6 日的决议,拒绝了她的重新考虑动议。请愿人在上诉法院的请愿书的主题是 2004 年 8 月 3 日米沙鄢监察员办公室 (监察员) 裁定她犯有不诚实罪并将她从政府服务中解职的命令。在她被解雇之前,请愿人是锡莱市市财政办公室的二级支付官。她的职责之一包括为锡莱市政府的正式和临时雇员发放工资。在每个发薪日之前,她和她的支付人员同事会获得预付现金以支付工资,支付后,他们将向他们的直接主管出示他们所拥有的工资单和剩余资金。然后,监管人员会为退回的资金开具相应的收据。 2002 年 11 月 6 日,州审计员 Sheila S. Velmonte-Portal (Sheila) 和 Rogelio D. Acot (Acot) 检查了请愿人的现金和账户 - 审计所涵盖的时间段存在争议。审计检查后,Sheila 无意中向请愿人发送了一封日期为 2001 年 11 月 15 日的要求信——正确的日期是 2002 年 11 月 15 日——说明如下: xxxx 谨此通知您,在检查您作为支付官的现金和账户时2002年11月6日锡莱市,发现您的现金短缺P99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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