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阿尔弗雷多·M·帕帕,上诉人。[G.R. 184182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7日
590菲尔。第917章第 184182 号,2008 年 10 月 17 日] 菲律宾人民,上诉人,VS。阿尔弗雷多·M·帕帕,上诉人。 RESOLUTION CORONA, J.:2004 年 1 月 5 日,上诉人 Alfredo M. Papa 在奎松市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81 分庭 [2] 被指控犯有谋杀罪[1],其信息如下: 2004 年 1 月 1 日在菲律宾奎松市,[上诉人] 意图杀人,具有明显的预谋和背叛的资格,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攻击、攻击和对 VILMA ALPUERTO 人实施人身暴力DE JESUS,当时在那里踢她,在她脸上用拳头打她,用刀片刺她,在她身上打了两下,从而对上述[受害者]造成严重和致命的刺伤,这是直接和直接的她的死因,对上述[受害者]的继承人的损害和偏见。违反法律[3]上诉人经传讯,不认罪。检方将受害人的女儿 Jenelyn 和 Jobelle Alpuerto 列为主要证人。 Jenelyn 和 Jobelle 作证说,他们和 Aileen、Jonathan、JR 和 Jericho Alpuerto 是受害者前一段婚姻的孩子,并且在事件发生时,他们的母亲与上诉人同居。乔贝尔回忆说,她在 2004 年 1 月 1 日早上在奎松市塔塔隆他们家的卧室里睡在受害者旁边。...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阿尔弗雷多·M·帕帕,上诉人。[G.R. 184182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阿尔弗雷多·M·帕帕,上诉人。[G.R. 184182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