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菲尔。 369 第二师 [ G.R.不。 173309,2007 年 1 月 23 日] 菲律宾人民,上诉人,VS。 FERDINAND PASCUAL Y BAUTISTA,上诉人。 TINGA, J. 裁决:这是对上诉法院 2006 年 3 月 24 日裁决[1] 的上诉,该裁决确认了邦阿西南 Tayug 地区审判法院第 51 分庭的裁决[2],该裁决裁定上诉人费迪南德B. 帕斯夸尔 (Pascual) 犯有第 T-2515 号刑事案件中的谋杀未遂罪和第 T-2516 号刑事案件中的谋杀罪,但修改了案件的民事方面和第 T 号刑事案件中判处的刑罚-2515。帕斯夸尔在 2000 年 8 月 8 日的两份信息中被指控犯有挫败谋杀罪和谋杀罪,其内容如下:刑事案件编号 T-2515 于 2000 年 4 月 15 日左右,晚上在 Brgy。菲律宾邦阿西南省乌明甘市弗洛雷斯市,在本法院的管辖范围内,上述被告意图杀人,持枪,背信弃义,当时在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开枪一个 ADELAIDA PERLAOAN 在他(原文如此)身体的背面,被告因此执行了所有可能导致谋杀罪的执行行为,但是由于与意志无关的原因,他没有执行被告人,也就是说,由于向受害方提供及时和有能力的医疗援助,从而防止了他(原文如此)的死亡,对上述 ADELAIDA PERLAOAN 的损害和偏见。 [3]刑事案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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