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LAILA TANYAG-SAN JOSE 和 MANOLITO SAN JOSE,受访者。[G.R.不。 168328]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28日
545菲尔。 725 第二师 [ G.R.不。 168328,2007 年 2 月 28 日] 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LAILA TANYAG-SAN JOSE 和 MANOLITO SAN JOSE,受访者。决定 CARPIO MORALES, J.:受访者 Laila Tanyag-San Jose (Laila) 和 Manolito San Jose (Manolito) 于 1988 年 6 月 12 日结婚。Laila 19 岁零 4 个月大,而 Manolito 20 岁零 10 个月大。 [1]这对夫妇生了两个孩子:1989 年 1 月 3 日出生的乔安娜玛丽,[2] 和 1997 年 3 月 14 日出生的诺曼。 [3]这对夫妇与马诺利托的父母住了九年。马诺利托失业了,沉迷于赌博和毒品。至于莱拉,她在塔吉格的湿市场卖鱼。 [4] 1998 年 8 月 20 日,莱拉离开马诺利托,搬到她父母家。 [5] 1999 年 3 月 9 日,莱拉根据《家庭法》第 36[7] 条,以心理无能为由,向巴西格地区审判法院 (RTC) 提交了一份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愿书,[6]记录为 JDRC 案件编号 4862。国家心理健康中心的临床心理学家 Nedy Tayag 博士为莱拉作证,宣称从她对莱拉进行的心理测试和临床访谈中,她找到了马诺利托,但她并没有亲自检查,心理上丧失履行丈夫职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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