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E GASATAYA,请愿人,EDITHA MABASA,答辩人。[G.R.不。 148147]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16日
545菲尔。 14 第一师 [ G.R.不。 148147,2007 年 2 月 16 日] JESSIE GASATAYA,请愿人,EDITHA MABASA,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CORONA,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根据 1997 年民事诉讼规则第 45 条对上诉法院 (CA) 在 CA-G.R. 中的决定[1] 提出的上诉。 CV No. 55055 反过来又确认了 Lanao del Norte 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7 分庭的决定。 [2]事实如下。被告 Editha Mabasa 的父亲 Buenaventura Mabasa 获得了位于北拉瑙拉拉的第 279、272 和 972 号地块的宅基地专利。 Buenaventura Mabasa 抵押了这些地块,以获得菲律宾开发银行 (DBP) 的贷款。由于未能偿还债务,DBP 取消了这些地块的赎回权,并在公开拍卖中出售,成为最高出价者。 DBP 随后获得了以下批次的所有权:TCT No. T-2247 下的 Lot 279 以及 TCT No. T-2448 下的合并 Lot 272 和 972。 Buenaventura Mabasa 去世后,被诉人的兄弟姐妹授权她与 DBP 协商购回该拍品。 DBP 允许被告通过 P25,875 的有条件出售契约重新获得止赎财产。 [3]随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的父亲Sabas Gasataya 签订协议,由后者承担其对DBP 的支付义务。他们进一步同意,Sabas Gasataya 将拥有这些地段 20 年,并将其开发成鱼塘。...
JESSIE GASATAYA,请愿人,EDITHA MABASA,答辩人。[G.R.不。 148147]pdf预览版
JESSIE GASATAYA,请愿人,EDITHA MABASA,答辩人。[G.R.不。 148147]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