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MIL P. ORTIZ,请愿人,VS。上诉法院,马尼拉市检察官办公室和 BENEDICTO S. CAJUCOM,答辩人。[G.R. 157370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8日
551菲尔。 625 第三师 [ G.R.第 157370 号,2007 年 6 月 8 日] RAMIL P. ORTIZ,请愿人,VS。上诉法院,马尼拉市检察官办公室和 BENEDICTO S. CAJUCOM,被告。 AUSTRIA-MARTINEZ, J. 的决定:通过请求临时限制令和初步禁令,寻求撤销上诉法院 (CA) 2002 年 6 月 25 日的决议 [1]请愿人向上述法院提出的调卷申请,以及 2003 年 2 月 17 日的决议[2] 驳回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事前事实如下。私人被告 Benedicto S. Cajucom (Cajucom) 对 Ramil P. Ortiz(请愿人)提起诽谤诉讼。 Cajucom 在其中指出他的邮政地址为 3863 E. Vallejo, Santol, Sta。梅萨,马尼拉。根据上述投诉,马尼拉市检察官办公室 (OCP) 向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第 28 分庭 (RTC) 提交了诽谤信息。申请人随后提出重新调查,RTC 批准了该动议。在重新调查后,OCP 提交了一份修订后的信息,内容如下: 以下签名人指控 RAMIL PIAMONTE ORTIZ 犯有诽谤罪,犯下如下罪行: 1998 年 12 月 8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上述被告人,以恶意弹劾 BENEDICTO A 的美德、荣誉、品格和声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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