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5菲尔。 810 第二师 [ G.R.第 174617 号,2007 年 12 月 27 日] ROMULO D. SAN JUAN,请愿人,VS。 RICARDO L. CASTRO,作为 MARIKINA 市的财务主管,答辩人。决定 CARPIO MORALES, J.: Romulo D. San Juan(请愿人),在马里基纳市康塞普西翁 II 区 Rancho Estate I 的不动产的注册所有者,拥有产权号为 160435、236658 和 233877 的转让证书,[1]他的妻子于 2004 年 8 月 24 日通过转让契据 [2] 将财产转交给当时正在注册成立的 Saints and Angels Realty Corporation (SARC),以换取其中的 258,434 股股票总面值 P2,584,340。上述20万(200,000)股面值为P2,000,000的股票以San Juan的名义放置,而剩余的58,434股面值为P584,340的股票以他妻子的名义放置。 2005 年 6 月 24 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了 SARC 的公司章程。[3]此后,被申请人的代表前往马里基纳市财务办公室,根据转让契据中所述的对价支付转让税。 [4]然而,市财务主管 Ricardo L. Castro(被告)告诉他,应缴税款是基于房产的公平市场价值。 [5]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对应缴税款的依据提出异议,被申请人在回函中表示:在你的信中,你声称上述财产转让不涉及金钱对价,因为你作为转让人收到的财产是股份上述房地产公司的股票以换取转让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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