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REDO P. ROSETE、OSCAR P. MAPALO 和 CHITO P. ROSETE,请愿者,VS。 JULIANO LIM 和 LILIA LIM,受访者。[G.R.不。 136051]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08日
523菲尔。 498 第一师 [ G.R.不。 136051,2006 年 6 月 8 日] ALFREDO P. ROSETE、OSCAR P. MAPALO 和 CHITO P. ROSETE,请愿者,VS. JULIANO LIM 和 LILIA LIM,受访者。决定 CHICO-NAZARIO,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份关于 certiorari 审查的请愿书,旨在撤销 CA-G.R. 中上诉法院的决定 [1]。 SP No. 45400 日期为 1998 年 8 月 24 日,在 1997 年 7 月 22 日[2] 和 1997 年 8 月 27 日[3 ] 允许在对请愿人 Oscar P. Mapalo 和 Chito P. Rosete 进行口头审查后进行证词,其 1998 年 10 月 19 日的决议[4] 否决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与该请愿书相关的是以下前因: 1995 年 12 月 5 日,被告 Juliano Lim 和 Lilia Lim 向奎松市 RTC 的第 77 分局提出了针对 AFP 退休和分居福利制度 (AFP-RSBS )、Espreme Realty 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Espreme Realty)、Alfredo P. Rosete、Maj. Oscar Mapalo、Chito P. Rosete、菲律宾群岛银行 (BPI) 和西民都洛省契约登记册,作为民事登记案例编号:Q-95-25803.[5]除其他事项外,它要求 AFP-RSBS 执行的销售契据包括某些有利于 Espreme Realty 的土地及其以后者名义的所有权;并责令 AFP-RSBS 和 Espreme Realty 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将上述土地的所有权和所有权恢复给被告,并责令契约登记处取消以 Espreme Realty 名义的上述土地的所有权,并以受访者的名义转移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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