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航空公司,请愿人,VS。 ENRICO E. ZAMORA,受访者。[G.R.不。 148247]
529菲尔。第718章不。 148247,2006 年 8 月 7 日] 菲律宾航空公司,请愿人,VS。 ENRICO E. ZAMORA,答辩人。奥地利-马丁内斯决定,J.:只有那些重要且相关的诉状、案件记录和文件的一部分,因为它们可以为确定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初步证据案件提供依据,才需要附在要求调回的请愿书。缺少此类文件的请愿书违反了第 2 款第 1 条第 65 条,并且可以根据第 3 条第 46 条规则被彻底驳回。但是,如果证明遗漏已通过随后提交的所需文件得到纠正,则请愿书必须如果之前已被解雇,则给予适当的处理或恢复。 [1]其他诉状和案件记录的一部分不需要随附请愿书,除非法院要求它们以帮助其审查案件。请愿书中遗漏这些文件不会导致其被驳回。 [2]由于涉嫌违反上述规则,CA G.R. 上诉法院 2001 年 1 月 11 日和 2001 年 5 月 23 日的决议。 SP No. 62388 题为“菲律宾航空公司,请愿人,与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第 5 分部)和 Enrico Zamora,答辩人”,在我们面前的第 45 条规则下的 Certiorari 审查请愿书中寻求撤销。 [3]事实没有争议。 Enrico Zamora (Zamora) 受雇于菲律宾航空公司 (APC),担任 B-737 飞行甲板机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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