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7菲尔。第432章不。 154078,2005 年 5 月 6 日] EDGARDO D. MILLARES,请愿人,VS。菲律宾长途电话有限公司和 AMBROSIO HUGO,受访者。判决 SANDOVAL-GUTIERREZ, J.:决议是根据经修正的 1997 年民事诉讼规则第 45 条要求对调回文件进行审查的请愿书,驳斥了 2002 年 4 月 16 日的决定[1] 和 6 月的决议[2] 2002 年 2 月 26 日由上诉法院在 CA-GR 中提出SP No. 66611,题为“Edgardo D. Millares 诉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菲律宾长途电话公司和 Ambrosio Hugo”。记录所证明的事实是: 1989 年 5 月的某个时候,申诉人 Edgardo D. Millares 受雇于被诉公司菲律宾长途电话公司(PLDT)担任电缆接头助手。在他被解雇时,他是 OPSIM II,Tondo 交易所的一名初级电缆接头,月薪为 P7,300.00。 1995 年 8 月 8 日,被告公司 Tondo Exchange 的经理 Ambrosio B. Hugo 收到了 Celestina Ignacio 的投诉,他是一名潜在的电话用户,居住在马尼拉 Tondo 的 91-R Mahomas Compound。她报告说,1995 年 5 月 10 日,请愿人以 P3,800.00 的服务费承诺在她的住所安装电话线,但他没有这样做;并且尽管她要求,他拒绝退还她所说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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