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昂纳多·大卫,请愿人,VS。 NELSON 和 DANNY CORDOVA,受访者。[G.R. 152992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28日
502菲尔。 626 第二师 [ G.R.第 152992 号,2005 年 7 月 28 日] LEONARDO DAVID,请愿人,VS。尼尔森和丹尼科尔多瓦,受访者。 TINGA, J. 裁决:在本请愿书[1] 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请愿人 Leonardo A. David (David) 抨击上诉法院第十五分庭的裁决[2] 和决议[3]同一部门否认他的复议动议[4] 和复议动议的补充。 [5]上诉法院宣布巴丹 Dinalupihan-Hermosa 第一市巡回审判法院 (FMCTC) 的裁决 [6] 和巴丹 Dinalupihan-Hermosa 地区审判法院 (RTC) 第 5 分庭的命令 [7] 无效. 前因如下:请愿人 David 向 Dinalupihan、Bataan 的 FMCTC 提交了一份强制入境的申诉[8],案卷为第 1067 号民事案件,针对被告 Nelson 和 Danny Cordova(科尔多瓦人)。诉状指称这些重大事实: 。 . . .该原告是Lot 774的共同所有人,占地14,000平方米,位于菲律宾Bataan Dinalupihan,税务申报编号为009087,现附上其复印件,标记为附件“A”,并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1997 年 4 月 26 日,原告在前往 Dinalupihan 公共市场的途中经过上述 Lot 774,他注意到有人通过破坏围栏强行进入上述 Lot 774 并开始在其上搭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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