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5菲尔。第495章第 148991 号,2004 年 1 月 21 日] 菲律宾人民,上诉人,VS。 LEONARDO NUGUID Y MAYAO,上诉人。 D E C I S I O N CARPIO, J.:本法院自动审查的案件是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第 18 分庭 2001 年 5 月 16 日在刑事案件编号 00-179698 中作出的裁决[1]。初审法院认定Leonardo Nuguid y Mayao(“上诉人”)犯有严重非法拘禁强奸罪,判处死刑。指控上诉人犯有严重非法拘留和强奸罪的指控内容如下: 2000 年 1 月 1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上述被告人,当时是个人,没有法律授权,故意, 非法、重罪和非法拘留 (原文如此) ROWENA RIANZARES Y MIRANDA 并在那里将她锁在他位于本市桑帕洛克菲尔梅扎街 1932 号的房间内,并阻止她离开所述房间三(3) 或多或少几个小时,从而剥夺了她的自由,并且在上述时间段内,上述被告以武力、暴力和恐吓手段,即:用捅刀,威胁如果她反抗就杀了她,并且窒息她,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成功地对她进行了肉体了解,违背了她的意愿和同意。违反法律。 [2]传讯和答辩 在 2000 年 2 月 14 日被传讯时,上诉人在官方律师的协助下,提出了无罪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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