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2菲尔。第807章第 149498 号,2004 年 5 月 20 日] 菲律宾共和国,请愿人,VS。 LOLITA QUIINTERO-HAMANO,答辩人。 DECISION CORONA, J.: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复审上诉法院 [2] 2001 年 8 月 20 日的决定 [1] 的请愿书,确认黎刹地区审判法院 1997 年 8 月 28 日的决定 [3] , 分部 72,宣布本案被告 Lolita M. Quintero-Hamano 和她的丈夫 Toshio Hamano 之间的婚姻无效。 1996年6月17日,被申请人Lolita Quintero-Hamano以心理无行为能力为由,向日本国民丈夫滨野俊雄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诉状。被诉人称,1986 年 10 月,她和 Toshio 在日本开始了同居关系。他们后来在菲律宾住了一个月。此后,俊雄回到日本,在那里呆了1987年的一半。1987年11月16日,她生下了他们的孩子。 1988 年 1 月 14 日,她和 Toshio 由 Cavite Bacoor 市初审法院的 Isauro M. Balderia 法官结婚。受访者不知道,Toshio 在心理上无法承担婚姻责任,这种无行为能力在婚后才表现出来。结婚一个月后,俊雄回到日本,并承诺在圣诞节前返回日本,与家人一起庆祝节日。在向被告汇款两个月后,Toshio 停止了经济支持。她给他写了好几封信,但他从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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