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JOSE TORELLOS Y AVENDAÑO,上诉人。[G.R. 143084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04月01日
448菲尔。 287 第一师 [ G.R.第 143084 号,2003 年 4 月 1 日] 菲律宾人民,上诉人,VS。 JOSE TORELLOS Y AVENDAÑO,上诉人。判决 YNARES-SANTIAGO, J.:这是对马尼拉地区审判法院第 18 分庭在刑事案件号 98-167678 中裁定上诉人 Jose Torellos y Avendaño 犯有强奸罪的判决 [1] 提出的上诉,判处他终身监禁和所有附加处罚,并责令他向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P300,000.00,名义损害赔偿P200,000.00,惩戒性损害赔偿P100,000.00和费用。针对上诉人的信息如下: 1998 年 9 月 9 日左右,在菲律宾马尼拉市,上述具有猥亵设计的被告当时和在那里故意、非法和故意对 AAA 人实施性虐待和淫荡行为,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当时在那里脱掉她的衣服,亲吻她的乳房和阴道,抚摸她的身体,然后将自己放在她身上并将阴茎插入她的阴道,从而成功地与上述人发生性关系投诉人,从而危及她的青春和正常生长发育,对上述 AAA 的损害和偏见。违反法律。 [2]被提审时,上诉人不认罪。随后进行了审判。控方的证据确立了以下事实: 1998年9月9日凌晨2时30分左右,申诉人,16岁的AAA离开家去探望住在马尼拉Tondo市Paghanapin街的朋友。然而,她的朋友不在家,所以她决定在 Sandico Street 的 Burger Machine 买一个三明治。...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JOSE TORELLOS Y AVENDAÑO,上诉人。[G.R. 143084号】pdf预览版
菲律宾人民,被上诉人,VS。 JOSE TORELLOS Y AVENDAÑO,上诉人。[G.R. 143084号】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