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NESTO LUMANTA,原告,VS。 WILFREDO M. TUPAS,受访者。[A.M.编号 P-02-1544]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3年06月26日
452菲尔。 950 EN BANC [ 上午P-02-1544 号,2003 年 6 月 26 日] ERNESTO LUMANTA,原告,VS。 WILFREDO M. TUPAS,答辩人。每个 CURIAM 的决议:这涉及 1999 年 4 月 28 日由 Ernesto Lumanta 向首席大法官办公室提交的申诉宣誓书,指控被告 Wilfredo M. Tupas,Santos 将军市城市审判法院 (MTCC) 警长 III City, Branch 11, 有严重的不当行为、不诚实和损害服务最佳利益的行为。 1998 年 6 月 9 日,阿亚拉农业发展公司 (Ayala) 的信贷和收款经理 Ernesto Lumanta 陪同被诉人 Tupas 到苏丹 Kudarat Poblacion Tacurong 的 Ledesma 街的配偶 Joel de Vera 和 Portia de Vera 的住所。执行第4049-3号民事案件的扣押令。在与配偶会面时,被申请人介绍并表明了自己的权威和目的。然而,令投诉人沮丧和沮丧的是,被投诉人没有执行令状,而是通过谈判达成友好解决方案,最终在未经投诉人同意和批准的情况下与德维拉配偶达成口头妥协协议。被申请人收到了 5,000 比索现金和一张 1998 年 6 月 20 日的远期支票,金额为 46,737.50 比索,应付给他自己。被告建议德维拉的配偶在 1998 年 6 月 20 日或之前兑现或兑现他们的远期支票,否则他将执行令状。尽管自 1998 年 6 月 20 日起已过去五个月,被申请人仍未将现金和远期支票或其收益交付给投诉人。...
ERNESTO LUMANTA,原告,VS。 WILFREDO M. TUPAS,受访者。[A.M.编号 P-02-1544]pdf预览版
ERNESTO LUMANTA,原告,VS。 WILFREDO M. TUPAS,受访者。[A.M.编号 P-02-1544]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