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菲尔。 160 第一师 [ G.R.第 128314 号,2002 年 5 月 29 日] RODOLFO V. JAO,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 PERICO V. JAO,答辩人。决定 YNARES-SANTIAGO, J.:Rodolfo 和 Perico Jao 是 Ignacio Jao Tayag 和 Andrea V. Jao 夫妇的独生子,他们分别于 1988 年和 1989 年无遗嘱去世。死者留下了不动产、现金、股票和其他个人财产。 1991 年 4 月 17 日,佩里科就其父母的遗产向奎松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99 分庭提出申请,要求签发管理书,编号为 Q-91-8507 的特别诉讼。 [1]在任命一名普通管理员之前,佩里科提议任命他为特别管理员。他声称他的兄弟鲁道夫正在逐渐消耗庄园的资产。更具体地说,鲁道夫在没有任何会计处理的情况下从房地产中收取租金,并强行打开属于其已故父母的金库并将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处理掉。鲁道夫以地点不当为由申请驳回请愿书。 [2]他辩称,已故配偶在生前或死亡时均未居住在奎松市。死者的实际住所位于邦板牙的安吉利斯市,他已故的母亲曾经在那里经营和经营一家面包店。由于父母年老体质每况愈下,他们留在奎松市Scout Gandia街61号鲁道夫的住所,纯粹是为了求医和住院。鲁道夫提交了死者先前执行的文件证据,包括所得税申报表、选民宣誓书、资产和负债报表、房地产税支付、机动车登记和护照,所有这些都表明他们的永久居住地在邦板牙的安吉利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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