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菲尔。 649 第三师[上午P-01-1490 号,2002 年 7 月 11 日] 相关公民,投诉人,VS。 VIVEN M. TORIO,三世警长,MTCC,颁布的分行 1,八打雁市,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作为司法系统的一线代表,治安官必须始终竭尽全力履行职责,以维护公众信任。他们必须确保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判决的执行——在没有不必要的延误的情况下进行。案件和事实 Viven M. Torio,市初审法院(MTCC)三号警长,八打雁市第一分部,被控严重低效、玩忽职守和/或无能。该投诉源于 1999 年 10 月 15 日[1] 和 1999 年 12 月 7 日[2] 分别寄给“Hon.法院管理员”和 MTCC 法官 Ruben A. Galvez, Branch 1, Batangas City。这些信函称,被告没有定期到办公室报告,并且在 50 多起案件中他未能执行执行令。根据这些信件投诉,法院管理员办公室 (OCA) 将此事提交给 Ruben A. Galvez 法官进行谨慎调查。作为回应,Galvez 法官向 OCA 提交了 Gilbert Howard M. Atienza 的报告,他是八打雁市 MTCC 第 1 分院第三法院书记员,表明被告的出勤记录参差不齐,并且确实未能执行 50 份执行令以及八份 Replevin 令状和传票。... 有关公民,投诉人,VS。 VIVEN M. TORIO,警长 III,MTCC,公布的 1 号分店,八打雁市,答辩人。[A.M.编号 P-01-1490]pdf预览版 有关公民,投诉人,VS。 VIVEN M. TORIO,警长 III,MTCC,公布的 1 号分店,八打雁市,答辩人。[A.M.编号 P-01-1490]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