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7菲尔。第747章第 137762-65 号,2001 年 3 月 27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REYNALDO BARES Y LONGASA,被告上诉人。判决 MENDOZA, J.:这些案件在此自动审查决定,[1] 日期为 1999 年 1 月 28 日,地区审判法院,分庭 64,Labo,Camarines Norte,裁定被告上诉人 Reynaldo Bares y Longasa 有罪对他的女儿 Maribel Bares 的四项强奸罪并判处他死刑,并命令他就每项强奸罪向申诉人支付 P50,000.00 披索的精神损害赔偿和 P30,000.00 披索的惩戒性损害赔偿,并支付费用。在第 96-0079 号刑事案件中,资料指称: 1995 年 9 月 8 日凌晨 1 点左右,在北卡马林斯省拉博市的 Barangay Dalas,在这个尊贵的法庭,上述被告人受兽欲和武力和恐吓的驱使,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与一名 15 岁的未成年人 Maribel D. Bares 发生性关系谁是他自己的女儿,此后,在同一个清晨,上述卑鄙的行为又重复了两次,对被冒犯的一方造成了损害和偏见。违反法律[2]第 96-0080 号刑事案件中,信息称: 1995 年 10 月 21 日凌晨 1 点左右,在北卡马林斯省拉博市的 Barangay Dalas,管辖范围内这个尊贵的法庭,上述被告,出于兽欲、武力和恐吓的驱使,当时和那里,故意、非法和重罪地对一个 Maribel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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