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8菲尔。 686 第三师 [ G.R.第 110147 号,2001 年 4 月 17 日] 大都会银行信托公司,请愿人,VS.上诉法院和 ALFONSO ROXAS Chua,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PANGANIBAN, J.:如果一项命令留待初审法院就案情进行处理,则属于非正审;如果没有,它是最终的。一旦确定为最终命令,该命令可能会成为上诉的主题,就像本案一样。提交本法院的案件是根据《法院规则》第 45 条提出的复审请愿书,对上诉法院 (CA) 1992 年 12 月 22 日在 CA-GR SP 第 28679 号中的裁决[1] 提出质疑。受到攻击的决定的内容如下:“因此,撤销对调卷的请求,并由私人被告承担费用。”[2] CA 确认了 1992 年 4 月 10 日和 1992 年 7 月 23 日的地区审判法院命令[3]马尼拉(第 46 分部),在此拒绝了请愿人从记录被告的上诉通知中删除或删除的动议。同样受到质疑的是 1993 年 5 月 3 日 CA 决议[4] 否决了请愿人的复议动议。事实 上诉法院将无可争议的事实总结如下:[5] “申请人 Metrobank and Trust Company(简称 Metrobank)对私人被告 Pacific Multi Commercial Corporation 和 Alfonso Roxas Chua, Jr. 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一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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