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 VICENTE VALLA[1],原告上诉人。[G.R. 111285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01月24日
380菲尔。 31 二级 [ G.R.第 111285 号,2000 年 1 月 24 日] 菲律宾人民,原告-上诉人,VS。维森特·瓦拉[1],原告上诉人。 QUISUMBING, J. 判决: 1993 年 3 月 29 日,奎松地区古马卡地区审判法院第 62 分庭作出上诉,判决上诉人犯有强奸杀人罪,对其处以永久监禁,并下令他向受害者的继承人支付 P50,000.00 作为赔偿金和 P30,000.00 作为实际和精神损害赔偿金。案发时,上诉人 28 岁,已婚,是受害人的表弟,居住在旧金山奎松市的 Barangay Tayuman。受害者是一名八 (8) 岁女孩 Dyesebel "Gigi" de la Cruz,据报道她失踪了,第二天在奎松省 Tayuman 河的河岸附近被发现被强奸并勒死。我们认为记录支持的总检察长办公室总结的事实如下: “1. 199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 点左右,迈拉·派恩斯 (Myra Pines), 12 岁的女孩,在奎松省旧金山市的 Barangay Ilayang Tayuman 路旁经过稻田。她在前往该市的路口的路上提着香蕉。(第 3-6 页,松树,1991 年 2 月 5 日)。“2。路过稻田的时候,她听到一个声音从这片林地的方向传来,她似乎被人勒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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