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 S. LIZARDO,SR.,请愿人,VS。阁楼。 CARMELITO A. MONTANO,受访者。[G.R. 138882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05月12日
387菲尔。 909 第一师 [ G.R.第 138882 号,2000 年 5 月 12 日] JOSE S. LIZARDO,SR.,请愿人,VS。阁楼。 CARMELITO A. MONTANO,答辩人。决定 PARDO, J.:法院审理的案件是对上诉法院裁决的上诉,该裁决驳回了请愿人提出的撤销执行令的请愿书,要求他支付 25% 的财产和/或被告律师费或指示马里基纳契约登记簿在所有权上注释律师的留置权,尽管该请愿书具有明显的优点,理由是下级法院已失去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因为判决已成为终局并且实际上已经执行在支付律师费的命令之前十多年,该命令是最终判决的重大变化。 1983 年 4 月 8 日,Kalookan 市地区审判法院第 125 分庭在民事案件编号 C-9009 中由请愿人 Jose S. Lizardo, Sr. 对一名 Eddie H. Mirano 提起诉讼,要求收取一笔款项,作出有利于请愿人的决定,其决定性部分内容如下:“因此,根据《法院规则》第 19 条第 1 节的规定,特此对诉状作出判决,并责令被告支付原告如下:“(a) P19,893.95 作为本金债务加上每年 12% 的利息,从 1980 年 8 月 25 日到债务到期和可追偿之日起直至全部支付; “(b) 相当于根据 (a) 款支付的律师费金额的 25%;和 “(c) 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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