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MFA TUBIANO,请愿人,VS。 LEONARDO C. RAZO,受访者。[G.R. 132598号】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0年07月13日
390菲尔。第863章第三师第 132598 号,2000 年 7 月 13 日] NIMFA TUBIANO,请愿人,VS。 LEONARDO C. RAZO,答辩人。 D E C I S I O N PURISIMA, J.:上诉法院对 1997 年 11 月 25 日在 CA-G.R. 中的上诉法院 [1] 的裁决提出上诉。 SP 第 42047 号,确认 Kalookan 地区审判法院第 130 分庭在民事案件第 C-17056 号中的判决[2],进而全面确认第 52 分庭的判决[3], Kalookan 市大都会初审法院在第 21569 号民事案件中。经上诉法院综合,案件事实如下:“看来私人被告是位于 124-C Kampupot 的标的房屋的所有者Street, 10th Avenue, Kalookan City. 同样按月租给请愿人。当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他打算在某个时候不续签该合同时,他们的按月合同被终止1994 年 8 月。1994 年 9 月 7 日的最后一封信中也重申了这一点,该信函已发送给承租人(被告 - 呈请人)并被后者正式收到。1994 年 10 月 25 日,私人被告提出驱逐诉讼作为 Kalookan 市大都会审判法院的原告。该案件被视为属于《简易程序修订规则》范围内的简易案件。传票于 1994 年 11 月 16 日向被告(请愿人)发出并正式送达。被告(请愿人)没有在 10 天的补充期限内提交答复,而是提出了延长提交答复时间的动议,该动议是由 Kalookan 市大都会审判法院第 51 分庭的主审法官 Armando de Asa 法官批准,该案件最初是由他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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